书法批评史,汉代赵壹《非草书》,古代书论中的书法观念
日期:2022-01-15 来源:未知 阅读:650
崔瑗写出《草书势》之后,赵壹紧接着写了一篇《非草书》,成为这一时期书法批评的另一种意见。赵壹在《非草书》中提到“故其赞曰:临时从宜”,就是指崔瑗的《草书势》,看得出是有感而发。
赵壹,字元叔,汉阳西县(今甘肃天水南)人。约生于汉顺帝永建年间,其主要事迹见于汉灵帝年间(168—189)。桓、灵之世,屡屡得罪,几致于死。一生著赋、颂、箴、诔、书、论及杂文等十六篇,今存五篇。《后汉书》有传。
在叙述赵壹的有关观念之前,我们先介绍一些他之所以写这篇文章的背景。东汉中晚期喜爱草书的人越来越多,尤其是敦煌地区的读书人,在“草圣”张芝的影响下,对草书的研习达到了痴迷的程度。赵壹描述说:“十日一笔,月数丸墨。领袖如皂,唇齿常黑。虽处众座,不遑谈戏,展指画地,以草刿壁,臂穿皮刮,指爪摧折。”这种终日以学习、钻研草书为务的时风让赵壹有所感触,遂作《非草书》以劝诫,同时也是对崔瑗《草书势》的一种回应。
赵壹并非完全否定草书,他对于当时很多人狂热地学习草书的风气感到担忧,因此奉劝人们不要迷恋草书,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社会所需要的事业中去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他陈述了三个主要理由。一是草书不是圣人所开创的事业。他说:夫草书之兴也,其于近古乎?上非天象所垂,下非河洛所吐,中非圣人所造。盖秦之末,刑峻网密,官书烦冗,战功并作,军书交驰,羽檄纷飞,故为隶草,趋急速耳,示简易之指,非圣人之业也。但贵删难省烦,损复为单,务取易为易知,非常仪也。故其赞曰:临时从宜。
第二个理由是草书水平的高低与人的天生才能有关系,甚至与人的学养有关系。一般的人不能勉强地去学习即便再努力,天分、修养不够,也不会有所成就。他说:凡人各殊气血,异筋骨。心有书迷,手有巧拙。书之好丑,在心与手,可强为哉?若人颜有美恶,岂可学以相若耶?昔西施心疹,捧胸而颦,众愚效之,只增其丑;赵女善舞,行步媚蛊,学者弗获,失节匍匐。夫杜、崔、张子,皆有超俗绝世之才,博学余暇,游手于斯,后世慕焉。
他的第三个理由是草书的优劣与人生的成就没有什么关系。文云:且草书之人,盖伎艺之细者耳。乡邑不以此较能,朝廷不以此科吏,博士不以此讲武,四科不以此求备,征聘不问此意,考绩不课此字,善既不达于政,而拙无损于治。
当然,从社会事功的角度看,赵壹的观点无疑是务实而中肯的。但赵壹所举理由中的前两项却不符合历史事实。草书既非天象所垂、河洛所吐、圣人所造,其他书体也是如此。书法的好丑虽然与人的自然禀赋有一定的关系,关键还在于后天的学习,张芝书以至“池水近墨”即可佐证。至于最后一个问题,让赵壹没有想到的是,随着时代的发展,书法作为文治之具深为统治者所重视,并成为中国文人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当然,赵壹《非草书》也有它特别的价值,即开启了书法思考的很多议题:一是儒者的书法立场。作为书法艺术自觉的最早见证者,赵壹是站在儒家事功的立场对待书法艺术,即书法艺术一旦与现实社会的利益没有关系,那么就应该加以节制。在赵壹之后,儒家学者如颜之推、朱熹等对书法的观念也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改变,尽管他们都有功利的一面,但由此产生的思考对于书法的发展不无裨益。
二是人的气质禀赋与书法的关系。关于这一点,赵壹是先天决定论和天才论者,所谓“凡人各殊气血,异筋骨。心有疏密,手有巧拙。书之好丑,在心与手,可强为哉”?且强调只有像杜度、崔瑗、张芝那样的“超俗绝世之才”方能有所成就。三是涉及到书写者的修养与书法的关系。
他强调杜度、崔瑗、张芝这样的大书法家之所以成功,还在于他们的学文博洽,而非仅仅擅长于书写的技艺。四是倾向于把书法作为士大夫闲暇之余事,所谓“博学余暇,游手于斯”。这种观念源于孔子的教训,即“志于道,据于徳,依于仁,游于艺”。其中三、四两个议题成为宋代及其之后书法理论的核心问题。当然,这些都是超出了赵壹的预期。
(文/甘中流《中国书法批评史·赵壹《非草书》的书法观念》)